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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进入部省共建行列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4日 09:57   来源:网络整理   关键词:江苏   阅读量:10820   
导读:资料图来源:视觉江苏交汇点讯近日,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关于共建南京大学等1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意见,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关于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的意见。至此,江苏1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

资料图 来源:视觉江苏

交汇点讯 近日,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关于共建南京大学等1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意见,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关于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的意见。至此,江苏1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全部进入部省共建行列。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建南京大学等1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意见,双方将在巩固以往重点共建成果的基础上,共同推进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共同推进苏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推动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能力、文化传承创新水平以及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得到显著提高,在造就学术领军人才和集聚创新团队、培养拔尖人才、产生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重大突破,为学校争创一流提供最优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为江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科技支撑。其中,教育部将在引导资金、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江苏省属高校纳入国家层面发展规划、关键环节突破等方面给予支持。江苏省政府将在资金支持、政策支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给予支持。13所共建高校将结合国家战略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出重大原创性成果,积极推进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鼓励学生在江苏就业创业,为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人才支撑。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的意见,三方将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实现内涵式发展为目标,紧密围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重点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两校加快改革和发展,大力提升办学质量,努力将南航、南理工分别建成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鲜明、国防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其中,工信部将对两校一流学科和平台建设予以重点支持。教育部支持将南航、南理工纳入国家层面发展规划,强化办学特色,建设一流学科,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江苏省将南航、南理工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南航、南理工将健全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积极服务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交通强国建设,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服务社会能力,传承创新优秀文化,整体提升学校办学质量。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为江苏培养更多急需高素质人才。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与江苏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学生在江苏就业创业,为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教育部、工信部、江苏省建立共建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各项重要任务的落实。

为对接国家“双一流”建设,2016年江苏启动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出台了《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及其实施办法。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思路为“专项+综合”,简要概括为“4+1+1”。“4”指的是四个专项建设,即江苏已经实施的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特聘教授计划、协同创新计划、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等四大专项,夯实高水平大学建设基础。2010年以来,省级财政累计投入四大专项建设经费达128亿元。“十三五”期间,江苏将持续实施四大专项,财政投入力度不减、滚动支持,预计每年投入17亿元左右。

“综合”指的是两项综合性支持,即两个“1”。第一个“1”指的是对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高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2018-2020年,江苏省级财政按照每年9.17亿元的专项经费额度支持1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第二个“1”指的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培育)支持省属高校项目。自2017年起,江苏省级财政对重点支持高校给予每年每校1亿元左右的综合奖补经费,对培育支持高校给予每年每校3000万元左右的综合奖补经费。

交汇点记者 王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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