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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设立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7日 22:00   来源:网络整理   关键词:环境   阅读量:12269   
导读:交汇点讯记者17日从淮安市中院获悉,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在洪泽区法院设立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淮安市(不含淮阴区、涟水县),泗阳县、泗洪县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据介绍,在洪泽区法院设立...

交汇点讯 记者17日从淮安市中院获悉,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在洪泽区法院设立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淮安市(不含淮阴区、涟水县),泗阳县、泗洪县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据介绍,在洪泽区法院设立集中管辖洪泽湖流域环资案件的法庭,将进一步消除环资案件管辖壁垒,促进环境资源污染跨界治理的共同管理与协作,推进洪泽湖流域内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治理;进一步实践恢复性司法,采用增殖放流、劳役代偿、毁绿补种等判决方式,实现生态系统内司法保护尺度的统一,并以审判为支点,让“谁污染谁治理”厚植于公众内心,扩大宣传,唤起更多群众参与到洪泽湖流域环境保护中来;进一步联合洪泽湖管委会、水警、渔政、检察等相关部门共同预防和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建立相关联席会议机制,打出保护洪泽湖生态环境的组合拳,共同守护洪泽湖碧水蓝天。

通讯员 鲁海军 陈子妍 交汇点记者 朱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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